你以为这是某电商平台的“财富密码”?不,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!近日,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震惊全国的“刷单炒信”案——犯罪团伙在短短9个月内组织刷单100余万单,涉案金额高达4000万元,最终4名主犯被以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10个月不等。
为什么刷单会被定性为“虚假广告罪”?普通“刷手”会不会坐牢?消费者如何识破虚假好评?今天,我们从法律视角聊聊这起案件,揭开“刷单帝国”背后的法律真相!
2022年11月,赵某某、时某某等人购买了一个名为“礼品汇”的刷单平台,并成立网络科技公司,专门为电商提供刷单服务。他们的操作流程堪称“教科书级”造假:
2. “刷手”接单:刷手在电商平台下单,但实际收到的不是商品,而是纸巾、洗衣液等低价日用品。
惊人的数据:日均刷单5000单,最高单日9000单!9个月刷单100余万单,涉案金额4000万!非法获利390万元。
– 非法经营罪针对的是“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”,而刷单本质是虚假宣传,不涉及经营许可问题。
– 刷单团伙通过伪造销量、好评,误导消费者,符合《刑法》第222条“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”的构成要件。
2019年9月,谭某、杨某、方某将“卡盟猫”与“熊猫岛”合并运营。在运营过程中,三人因过度消费,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,平台共计欠商家和刷手100万元无法返现。2020年1月,谭某、杨某、方某将“卡盟猫”“熊猫岛”平台关闭,随后公司解散。同年4月,三人被现场查获。
经统计,被告人谭某、杨某、方某组织公司员工招揽刷手在“卡盟猫”“熊猫岛”刷单共计41224次以上,刷单金额共计约1.33亿元,非法获利765956.9元。
湘潭市雨湖区法院认为,被告人谭某、杨某、方某违反国家广告经营管理规定,为网络电商提供刷单服务,组织虚假交易、进行虚假宣传,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构成虚假广告罪。最终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表面看,刷单似乎是“三赢”:商家销量暴增,排名靠前。刷手动动手指,赚点零花钱。平台抽取佣金,稳赚不赔。
但现实是“三输”:商家一旦被查,面临罚款、关店,甚至刑事责任。刷手可能被认定为共犯,留下案底。消费者被虚假数据欺骗,买到劣质商品。
“刷单一时爽,出事火葬场!”这起案件再次证明:法律不会纵容任何数据造假行为。无论是组织者、商家还是刷手,一旦触碰红线,必将付出代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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